通 知
江苏工业学院、江苏技术师范学院、河海大学常州校区、常州信息职业技术学院、常州纺织服装职业技术学院、常州工程职业技术学院、常州轻工职业技术学院、常州机电职业技术学院、建东职业技术学院组织(统战)部:
根据中共江苏省教育工委、江苏省侨联苏委教组(2008)83号《关于进一步加强我省高校侨联工作的意见》通知精神,为切实加强我市高校侨联组织建设,在归侨侨眷相对集中的高校建立侨联组织,通过校地双方的共同努力,进一步调动高校归侨侨眷的积极性,为推动学校、地方实现又好又快发展作出新贡献。经研究,决定在我市高校中做一次侨情调查(常州工学院已建有侨联组织,除外),为下一步在我市高校中建立健全侨联组织打下基础。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:
1、敬请贵校领导高度重视,积极配合,安排专人,对照要求做好调查工作,认真填写《侨情登记表》(可上常州侨联网站www.czql.org通知公告栏下载)。
2、在做好侨情调查工作的同时,请贵校按照文件要求,结合本校实际,拿出成立本校侨联组织的意见或方案,与《侨情登记表》一并于7月底前送(寄)至常州市侨联办公室。
3、为方便联系,请将贵校负责此项工作的人员名单6月15日前告知我会。
办公地点:常州市行政中心3号楼B座3楼314室
联系电话:85683836(办公室) 85683838(主席室)
联系人:曹友英
常州市侨联
2009年6月8日
侨 情 登 记 表
姓 名
工作单位
填 表 说 明
一、本表填写对象华侨、外籍华人、港澳同胞的眷属;在国外及港澳地区留学、就读、工作等人员的眷属。
二、“归侨”是指回国定居的华侨。“华侨”是指定居住国外的中国公民。“外籍华人”是指已加入外国国籍的中国血统的公民及其后裔。
“侨眷”是指华侨、归侨在国内的眷属,包括:华侨、归侨的配偶、父母、子女及其配偶、兄弟姐妹、祖父母、外祖父母、孙子女、外孙子女,以及同华侨、归侨有长期抚养关系的其他亲属。外籍华人在国内的眷属与侨眷范围相同。港澳同胞眷属参照侨眷范围。
“定居”是指以取得所在国的长期居留权。
三、填表人是人大代表、政协委员的,请注明是哪一级哪一届的代表或委员。
四、在国外和港澳地区的家庭成员包括未成年人员。
侨情登记表
填表日期: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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姓名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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性别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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出生
年月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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籍贯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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学历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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民族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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党派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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职称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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工作单位及职务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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电话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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邮编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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是否
离退休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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家庭住址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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电话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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邮编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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社会职务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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国内家庭主要成员 |
称谓 |
姓名 |
出生年月 |
学历 |
党派 |
工作单位及职务 |
是否离退休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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国外主要亲属情况 |
称谓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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姓名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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性别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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出生年月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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出国年月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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现居住国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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国籍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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专长与学位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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工作单位及职务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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联系地址
电话、传真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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备注 |
人大代表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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政协委员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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